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» 资讯 » 新闻资讯 » 公安部出新规 派出所开证明一律这么做

公安部出新规 派出所开证明一律这么做

  有 115 人浏览   日期:2018-09-19 09:33

文章摘要:让信息多跑路,让群众少开些奇葩证明,从中央到地方,简政放权一直在行动。公安部近日出台新规,明确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五......

  
 让信息多跑路,让群众少开些“奇葩”证明,从中央到地方,简政放权一直在行动。公安部近日出台新规,明确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“五个一律”原则,做到这五点,今后百姓到派出所开证明将会更方便了。

△图片来源:新华社

规定更细:首接负责、限时办结、责任追究

新规对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作出了细化和具体规定。

第一,“首接负责制”正式明确。群众来办事,第一个找谁,谁就要负责到底、全程盯办,不能再推诿扯皮。

第二,“限时办结”保证效率。新规定要求:对于符合条件能现场出具的证明,当时就得办;现场办不了的,也必须明确办结时限。

第三,“责任追究”制要严格落实,如果出现不作为、乱作为问题,应该及时予以纠正,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责。

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 一律不开!

最新的“五个一律”原则,也体现了有所为、有所不为的理念。

能够内部查清的材料,一律不再要求群众提供;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,一律不予开具并要给予书面告知,同时上报相关情况,由上级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的主管部门作出反馈。

20类事项不再到派出所开具证明

举例来说:公民姓名、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、正常死亡等证明已经不需要派出所来开具,而在部分地区,有的单位仍然要求群众去派出所,开具“我是我”“我妈是我妈”“我还活着”等奇葩证明。有的地方,个别单位要求的证明则没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。

去年,广东的刘先生给孩子办理入学手续时,被学校要求“由本人提供派出所的无犯罪记录”。但刘先生到派出所开具时得到的答复是,“小孩子应该无条件入学”。

民警称按照相关部门规定,不需出具包括个人违法犯罪记录等证明。为了让刘先生少跑一趟腿,民警还是开了证明,不过在证明后附言:“小孩读书与其父母有无犯罪有关吗”。

国务院办公厅:今年年底前全面清理“奇葩”证明

早在2016年8月,公安部就出台意见,规定了不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的20类事项,规范了需要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9类事项。

为了给办证群众减负,国务院办公厅6月再次明确时间表,要求年底前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,同时打破政府部门间、部门内部“信息孤岛”,从根本上铲除“奇葩”证明滋生的土壤。

 免责声明:
 本网站企业搜富(http://www.qy.org.cn/)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、企业机构、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,仅供参考。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、观点
 保持中立,不对内容的准确性、可靠 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。如果有侵权等问题,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。

商盟

关注企业商盟官方网站:“www.qy.org.cn”,扫一扫,手机访问企业商盟
[ 加入收藏 ]  [ 告诉好友 ]  [ 打印本文 ]  [ 违规举报

   网友评论

0  相关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