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今年报送年报的时间就只剩下两天了!
逾期不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并处最高3万元罚款!
报送年报注意事项
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各类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,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,并向社会公示。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,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处以最高30000元罚款,并受到多个部门的联合惩戒。
我市上述各类市场主体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,登录http://www.gsxt.gov.cn/index.html,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年报。
年报的主要内容
企业通信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等信息;
企业开业、歇业、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;
企业投资设立企业、购买股权信息;
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,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、出资时间、出资方式等信息;
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;
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、网址等信息;
企业从业人数、资产总额、负债总额、对外提供保证担保、所有者权益合计、营业总收入、主营业务收入、利润总额、净利润、纳税总额信息。